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在读证明(在校大学生需提供);
②毕业证书(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
③《军官转业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后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
④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需提供) ;
4.营业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